以竹代塑
近期,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、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《关于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落实“以竹代木”“以竹代塑”推广应用笋竹产品的通知》,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理念,积极响应“以竹代木”“以竹代塑”倡议,充分发挥省直单位示范带头作用,广泛推广使用笋竹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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